臺灣之人民團體組織肇始於日治時期,除勞工團體受限制之外,其餘人民團體在各同業間分別自組成立。大正十年(西元1921)以陳斐然為首,成立於鶯歌的「尖山陶器組合」(圖2sL02,03),不但對鶯歌陶瓷的品質與定價把關
,並促進鶯歌陶瓷產品的行銷,對鶯歌陶瓷發展的影響很大。
後來,昭和十三年(西元1938)中日戰爭擴大,日本政府在臺灣施行經濟統制,此時臺灣尚未公佈商業組合法,然而各界業者為共謀利益,按物資統制
地區群起組織公會,以配合戰爭,協定物價。與陶瓷相關者如「尖山便器同業組合」(圖2sL05)、「海山郡金物荒物陶器商組合」、「臺北州陶器荒物硝子商組合聯合會」、「台北州陶器同業組合」…等等,如雨後春筍般成立,都促進了鶯歌陶瓷業的發展。